省教育厅:首先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其次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四川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研究协调制定全省研学旅行政策。各地要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管、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外联席会议办公室或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
第三是健全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各类研学旅行基地认定标准、评价办法和退出机制,定期公布研学旅行基地名单。市、州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对承接研学旅行业务的旅行社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和服务内容进行审核,并对其依法规范经营情况实施监督。学校、校外活动中心可通过购买优质服务、与旅行社、社会机构等合作的方式,为研学旅行创造条件。
第四是规范组织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细化实化安全措施和安全保障,强化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范,做到“活动有方案,安全有专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要加强学生和教职工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研学旅行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接待方案,确保研学活动安全有序。
第五是强化督查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情况的评价结果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学生自愿选修研学旅行获得相应学分,也可以通过参加志愿活动以及其它选修课程等得到相应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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